為加強生物制品上市后的變更管理,促進ICH Q12在中國的落地實施,指導過渡期后治療用生物制品批準后變更管理方案(post approval change management protocols)的申報和審評,我中心依據ICH Q12,在試點工作累積的工作經驗基礎上,通過前期調研和討論,形成了《治療用生物制品批準后藥學變更管理方案起草及評價技術指導原則(征求意見稿)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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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審評中心
2025年9月1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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